芗城区廉租房明起接受申请 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时间一览

海峡导报   2019-03-31 11:02

­  明起,芗城区2019年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开始受理,芗城区已配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复核工作也同步进行。

­  此次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期限为一个月。因芗城区廉租住房房源分配工作已于2016年完成,现无廉租住房房源,本次芗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为发放租赁补贴。

­  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芗城区城镇居民户口且满1周年以上;低收入家庭,具体按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即22680元;人均财产低于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认定,即45360元);住房困难家庭,具体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认定);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未婚或离婚但婚生子女归属对方抚养的个人):芗城区城镇居民户口且满1周年以上;低收入,与上面低收入家庭条件一致;无房;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低保人员、残联部门认定的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受此限)。

­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  此外,符合下面两个条件之一,都不得申请。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名下有非住宅房屋(含店面、写字楼、车位、车库、仓库等)或在申请之前5年内已转让非住宅房屋的,不得申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不得申请。(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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