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残疾儿童可申请康复补助 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0元

海峡导报   2019-01-17 08:43

­  漳州残疾儿童可申请康复服务补助,0—6岁残疾儿童到康复机构参加康复训练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陪护补助。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日前出台的《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获悉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以下简称康复救助)实行以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所谓康复服务主要指康复指导、医疗康复及康复训练。

­  此次救助分为残疾儿童救助和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其中,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14岁(其中,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手术救助年龄为0—6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7周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5周岁。而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14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5周岁。《办法》提到,康复救助标准分为:0—6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0元,每月不超过1500元;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0元,每月不超过1000元。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0元,每月不超过1800元。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手术,按省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  康复救助补助仅用于康复服务、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手术、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的费用,不包括食宿、交通等非康复费用。为鼓励更多的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训练,对漳州市0—6岁残疾儿童到康复机构参加康复训练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陪护补助。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高补助标准或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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