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文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上调 增至337元

海峡导报   2019-01-16 08:59

­  近日,龙文区下发《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和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资金预留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11月起,龙文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从目前140元/人/月调整至337元/人/月。

­  此外,从2018年11月起,龙文区项目征地报批社保资金落实情况审核时,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资金预留标准由原来的按征地总面积每亩4.2万元调整为:商业用地项目、收购储备用地项目按征地总面积28万元/亩征收;市政道路、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非经营性用地项目按征地总面积10万元/亩征收;工业用地按征地总面积4.2万元/亩征收。(记者 林晓琪)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捂紧“钱袋子”!南靖工行公园开课,方言拆
  • 抓项目提速 扩有效投资 漳州高新区领导带队
  • 火力全开!华安登阵钢制门窗二期项目冲刺10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