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再度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闽南日报   2017-08-03 08:27

­  近日,全国爱卫会发布《全国爱卫会关于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漳州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第二次复审,再度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我市于2008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在去年的迎评复审工作中,通过采取对照问题列清单、城区数字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考核问责等有力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起一套“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持续保持”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3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0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5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9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全面巩固创卫成果。(李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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