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明年起退体乡村医生每年补助1500元

东南网   2017-08-02 15:48

­  近日,龙文区乡村医生养老将得到保障,据龙文区卫计局消息,区财政将给予退体乡村医生每人每年1500元的补助。

­  “从2017年12月3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上的龙文区乡村医生,且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累计满十五年以上的,由区财政按月发放龙文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龙文区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规定,符合条件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在册乡村医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缴费凭证,区财政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的补助。应聘进入公办村卫生所(站)的乡村医生,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统一组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目前,龙文区各社区(卫生院)将开始接受个人申请,并做好相关资料复核、审核、公示、认定工作,确保2018年1月1日乡医养老保障政策落到实处。(通讯员 李杰 本网记者 陈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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