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管办法出炉 明确限时办结诉求事项

闽南网   2017-07-05 18:48

  闽南网7月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梁政)昨日,漳州市政府发布《漳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漳州市12345平台的监督管理及运营规范,更对诉求承办单位提出“限时办结”的要求。另外,将漳州12345平台运行情况纳入效能督查范围,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漳州市12345平台由12345热线电话和12345网络系统构成,受理诉求人就日常生活、生产经营等问题,通过平台提出的咨询、投诉、建议或求助。

  文件中强调,12345平台以漳州市各级各单位为联动,共同参与建设、使用与管理。12345平台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其中,12345平台主要受理的事项分为4类:咨询类:包括对行政职能职责、政策规定、办事流程等政务信息的咨询;投诉类:包括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方面的投诉;建议类:包括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求助类:包括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出的求助。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还明确,承接单位在签收诉求件后,在规定的限时内完成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按程序报分管或主要领导审核后向12345平台反馈,同时回复诉求人。 其中,咨询类事项,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类事项,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其中列入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建议类事项,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求助类事项,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而承办单位应自签收后1个工作日内,主动与诉求人联系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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