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海域赤潮消亡毒素影响仍在 漳浦龙海仍需禁捕

海都微漳州   2017-06-14 15:20

­  昨日上午,福建省海洋预报台发布信息称,12日,漳州赤潮海域水色恢复正常,赤潮已经消亡;泉州、厦门海域赤潮仍在持续。

­  (福建省海洋预报台截图)

­  随后,海都记者从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龙海至漳浦海域的原赤潮发生区水色已恢复正常。经对全市近岸海域及重点养殖区水样检测分析,均未检测出赤潮生物链状裸甲藻种也未检测出其它赤潮生物藻种,赤潮已经消亡。

­  根据监视监测结果,市海洋与渔业局要求各地仍要继续强化监视工作,警惕赤潮复发。

­  由于赤潮毒素在生物体内需经一段时间新陈代谢才能自然排出体外,在赤潮消失、海水水质恢复正常后,赤潮毒素仍然会在贝类等海产品体内存在一段时间。因此,龙海市漳浦县要继续严格落实禁捕公告要求加强海区水产品采捕监管严防赤潮周边海域水产品采捕上岸,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  其他沿海县要进一步加强管控,密切关注海域水体变化,一旦发现赤潮迹象,立即上报,并采取应对措施。

­

­  (福建省海洋预报台截图)

­  6月14日,福建省海洋预报台继续发布信息称,据我省赤潮灾害监视监测网报告,13日,泉州海域(位于预警海区Ⅵ区)赤潮消亡

­  厦门海域赤潮仍在持续,同安湾后田-鳄鱼屿、五缘湾海域及其湾口(位于预警海区Ⅷ区)水体呈浅褐色,斑块状分布,影响面积缩小为约11平方公里。赤潮生物第一优势种为无毒的旋链角毛藻,最高密度达6.4×106个/升(基准密度:5×106个/升)。

­  随着今年第2号台风“苗柏”对我省的影响,我省中、南部沿海将产生较大风浪并有较强的降雨过程,气象、海况条件均不利于赤潮生物的生长繁殖

­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继续对赤潮消亡海域保持跟踪监测,防止有毒赤潮复发造成危害;泉州、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按照赤潮应急响应程序,继续做好赤潮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赤潮信息;全省沿海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按照《福建省重点养殖海域赤潮灾害专项应急监视监测工作方案》,对所辖海域保持加密监视监测,及时做好应对工作。

­  来源:海都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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