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召开“生态文明与法治保障”研讨会 推动全省生态司法研究
闽南网 2017-06-14 11:59
闽南网6月13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刘荫花 文/图)6月13日下午,漳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漳州市法学会和漳州市法官协会联合召开第五届“生态文明与法治保障”研讨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志沙,漳州市政府副市长黄华安,漳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法官协会会长吴钟夏等领导出席研讨会。
研讨会现场
在会上,漳州市政府副市长黄华安指出,漳州市“生态文明与法治保障”连续举办五届,规格越来越高,参与面越来越广,论文质量越来越好,成果转化越来越有效。他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继续紧跟绿色发展步伐,加强对生态法治及环境保护基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深入基层调研,分析具体问题,科学总结提升,全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法治化,让漳州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对于加强生态文明与法治保障工作,黄华安还提出坚持目标导向,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协同共进;坚持成果导向,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法治化等三点意见。
“漳州举办研讨会的做法值得在全省法院推广,对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司法理论研究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志沙对研讨会给予高度评价。
罗志沙强调,该研讨会有全省各中院唯一、专门研讨生态文明法制保障、为推动全省生态司法作出贡献、为审理构建全国平台积累丰富经验等特点,要长期坚持举办,将这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真正发挥漳州中院在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他希望,漳州市“生态文明与法治保障”研讨会成为生态司法品牌,为全国全省生态司法的创新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