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发霉火腿肠拉肚子 商家称若是产品问题将负全责
剥开外包装,发现里面的火腿肠已发霉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从超市买来火腿肠,孩子迫不及待地打开吃了2根,家长才发现剩下的火腿肠竟然都发霉了!昨日上午,家住漳浦的王女士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说,孩子在吃了火腿肠后出现了拉肚子的现象,而商家至今都没让孩子去接受彻底的全身检查,一点诚意都没有。
王女士买的是“金锣”牌火腿肠,该品牌火腿肠漳州区域的负责人表示,如果能证明是产品导致小孩身体出现问题,厂家愿意负全责。在无法证明之前,只愿“正常赔偿”,即“一赔十”赔给王女士49元。
【市民】
买火腿肠买到发霉的
王女士说,6月11日晚上8时许,她在自家附近的福邻超市,花了4.9元买了一包火腿肠,总共10根。回家后,刚上一年级的儿子小凯就撕开包装,拿出火腿肠开始啃,吃下两根后还想吃第3根,王女士急忙抢过来:“这东西不能吃这么多!”可这一抢让她吃了一惊,手中的火腿肠软趴趴,且透过包装可以看到隐约的深色物质。
带着好奇,她拆开了包装,发现火腿肠居然发霉了!而且8根全部发霉!王女士和丈夫何先生都吓了一大跳。看看包装,生产日期是2011年3月25日,保质期为4个月,并未过期,夫妻俩连夜拿着小票到超市进行理论,超市说医院已经下班,两天后才带小凯到医院检查,并一边联系厂家。
6月12日,小凯就出现拉肚子的症状,“到医院并没有进行全身检查,医生给开了一盒止泻药。”小凯的父亲何先生说。他还拿出一份厂家留下的手写保证书,内容称“如果是产品导致了小孩身体问题,厂家愿意负全责。”“但厂家也说了,如果不能证明是他们火腿肠有问题,那么他们就一点责任都不愿意负。”王女士说。
【商家】
如有问题愿负全责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金锣火腿肠漳州区域的负责人郑经理,他表示,这件事情公司比较重视,事情发生后他及时赶到漳浦进行调解。他们和超市也对赔偿一事和何先生一家进行协商,漳浦县12315也进行了协调。
何先生夫妇提出索要5000元精神损失费和3000元的医疗费,而郑经理对此表示,公司没有规定也无法支付这样一笔费用,必须要先证明是“是火腿肠的问题”。他还说,目前天气渐渐变热,食物在运输过程中有外包装破损、发霉的现象也是正常的,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可避免。他们此前比较少遇到这种情况,但如果是公司的食品有问题,让小凯的身体出现问题,公司会负全责。
郑经理称公司可以对何先生一家“正常赔偿”,即“一赔十”的原则,赔偿49元(4.9元×10=49元),或者可以带些水果看望小孩,对于这样的解释和做法,何先生表示完全不能接受,“孩子受到的惊吓和损伤不是这些钱和水果就能弥补的,事情发生到现在,孩子也没有接受彻底的全身检查,他们根本一点诚意也没有。”
何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拨打了漳浦县工商局12315,工商出面协调,让商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补偿,但并未落实。漳州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出现这样的纠纷,消费者应保存好一些单据(如购物小票、证物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相关法律部门提出诉讼,走法律程序。(见习记者 胡婧 本网记者 杨清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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