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泳池 等一个月还没见影”续:爱尚健身游泳会所拒绝退卡
闽南网9月20日讯 “这个商家原本答应要协商退卡的,现在却死活不退卡”。
昨天下午,市民小杨再次致电海都记者,称爱尚健身游泳会所负责人出尔反尔,原本答应2天内要给他一个说法,可前天突然变卦,直接拒绝退卡。事后经12315调解,商家仍拒绝退卡。
当天,芗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再次介入,调解无果。他们将会根据消费者投诉,介入搜集商家是否虚假宣传的证据,如属实将依法查处,并建议消费者走法律途径起诉商家。
因销售时承诺开放会所泳池及恒温泳池没有兑现,小杨要求爱尚健身游泳会所退回其所办的2张年卡,遭到拒绝。9月26日,该会所会籍经理费祥承认,宣传确有出入,将向公司申请退卡事宜(本报9月27日曾报道)。
海都记者再次联系会所会籍经理费祥,询问退卡进展。他表示,已经回复客户了,记者可以找客户了解,其他的不便透露。
“我觉得商家很不诚恳,有点店大欺客”,小杨介绍,原本他以为,找商家协商一下,既然宣传上的项目没有,那就退卡了事,没想到对方会拒绝。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会所所属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5日,企业法人代表为刘明江,注册资本200万元。刘明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在漳州没有宣传恒温泳池,宣传的只有夏季开放的常温露天泳池,“我们在广东其他的分店,有些有带恒温泳池”。他称,可能是下面做宣传推广的业务员存在疏忽,宣传了其他分店的恒温泳池。刘明江表示,对于客户小杨的诉求,他交代相关工作人员,“合理去协调一下”。
对于爱尚健身游泳会所跟消费者的纠纷,芗城12315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该商家所做的宣传,到底有没有误导消费者,他们会搜集相关证据。如果确实构成违法,会让市场监督所去调查处理。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认为,商家在销售时承诺有泳池,不论是否有恒温,现在消费者都没有体验到,这意味着商家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消费者完全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诉讼,起诉商家欺诈,消费者最高可获5倍赔偿。(海都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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