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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兵的事有疑问?漳州市征兵办解读征兵有关规定

2016-07-28 15:03 来源:闽南日报 0

­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近日,市征兵办领导就今年征兵工作安排及有关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

­  □问:今年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  答:今年继续实行夏秋季征兵,具体时间安排与去年大体相同,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适当提前。在大学生离校前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新兵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省、市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  □问:今年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今年,省政府省军区明确我市大学生征集比例要达到44%以上,原则上初中生征集比例不能超过6%。7月27日,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各地大学生征集比例提出明确要求,芗城区要达到50%以上,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要达到46%以上,其他县和开发区(投资区)要达到44%以上。

­  □问:今年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有哪些规定?

­  答: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  □问:征集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  答: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原总参谋部、原总后勤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比如,关于身高,男性在160cm以上、女性在158cm以上为合格;关于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为合格。

­  □问:今年征兵征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  答: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有关征兵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可向县(市、区)人武部咨询,也可关注“漳州国防”和“芝山国防”微信公众号。

­  ☉本报记者林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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