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2016-07-28 15:01 来源:龙文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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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上午,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并进行相关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志嵩、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曾景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良顺、周黎鸣、黄小兰、黄毅、副区长卢坚以及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汇报、龙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关于开展闽台民间两岸信仰文化交流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区城乡卫生环境垃圾治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还审议和表决通过了龙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曾朝良、赵丰同志辞去龙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林贤丽、纪建仁同志任龙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议案以及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人事任免报告。
会议还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的规定,进行了拟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并根据《漳州市龙文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颁发了任命书。
记者 林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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