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拿钱给妻子做孕检 家暴男致妻轻伤被判刑
2016-06-08 17:30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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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愿拿钱给妻子做孕检,夫妻发生口角,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致妻子轻伤。6月3日,龙海市人民法院对这起丈夫对妻子实施家暴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德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该案也成为《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该院宣判的首例因实施家暴受到刑事制裁的案例。
经查,2月5日20时许,被告人陈某德在其经营的电器店内,因不愿拿钱给妻子阿华(化名)孕检,夫妻双方发生了口角,后陈某德持一塑料凳子砸中妻子的肩部致轻伤二级。另查明,被告人陈某德与被害人阿华达成和解协议,阿华对陈某德的行为予以谅解。(陈志龙陈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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