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年度减排计划 未完成减排任务企业货款将受限
漳州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助力节能减排(摄于龙文碧湖生态园)
闽南网6月12日讯 2010年底以前建成投运的所有原有污水处理厂,今年要实现全年平均负荷率75%以上。而造纸、皮革、建材等企业,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今年内要全部关停淘汰。漳州还将给予奖励,鼓励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
昨日,漳州市政府下发《漳州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将向金融机构通报,列入企业征信系统。而环境保护不力的领导干部,将在考核时一票否决。
污水处理场提高处理负荷率
减排计划明确要求,2010年底以前建成投运的所有原有污水处理厂,今年要实现全年平均负荷率75%以上。
此外,加快建制镇和乡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龙海角美镇、长泰岩溪镇、华安丰山镇等重点镇污水处理厂,要于年底前建成。同时,要规范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今年,建设部门将规划建设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设施,全面、及时、妥善处置污泥,切实防止二次污染。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减排计划,今年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年底前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者经论证后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已实行集中治理的要加快管网配套,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将获奖励
今年将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鼓励其他类型老旧机动车辆提前报废。对提前淘汰和报废并依法回收的老旧机动车,按省标准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而对延缓报废的车辆,一个检验周期内经3次检验不合格,或者在延缓报废期限内,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被依法查处的,收回牌证,注销档案。
同时,漳州市将强化机动车源头污染控制。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或者在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轻型车、重型柴油车,不得转入漳州。机动车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两年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造纸皮革等多行业将淘汰落后产能
漳州将淘汰落后产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今年内要全部关停淘汰,涉及造纸、皮革、建材、钢铁、纺织印染等行业。
其中,皮革行业中,生产规模10万标张/年以下的,将关停淘汰。造纸行业中,生产能力不达标的生产线,将淘汰关闭。而未实施废水深度治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制浆、造纸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也将被依法关闭。
另外,玻璃行业将实施脱硝改造,陶瓷行业将全面实施清洁燃料。
环保不力的干部考核一票否决
漳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漳州将按照国家政策,适时落实脱硝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
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要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项目限批,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并向金融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列入企业征信系统。
漳州市政府要求市环保局、住建局、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监察局等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重点领域减排工作部门分工责任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在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时,环境保护不力者将一票否决。(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群 杨清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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