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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工商局监督管理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

2016-04-27 09:3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4月27日讯 《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明确提出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防范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发生违法违纪、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工商形象的行为。该局还通过谈心制度、诫勉谈话、分级承诺、家属监督等,对干部职工实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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