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措施 公职人员当老赖被执行清理
2016-04-26 16:31 来源:海都微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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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遏制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当老赖,南靖法院从3月起将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列为执行清理重点,如果他们当了老赖,可能被党纪惩戒。
这不,南靖一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黄某,当了老赖拒不执行,最终还是……
出车祸撞人担全责 工资账户被冻结
2013年8月,陈某与南靖县某党政机关工作的黄某会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双方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陈某诉至法院。
2015年3月,漳州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南靖法院一审,判令黄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人民币109863.81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履行义务。
同年6月,陈某申请强制执行,黄某仍不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黄某的工资账户,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在黄某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督促下,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昨日这起执行案件结案。
公职人员当老赖 还有党纪、政纪惩戒
昨日,海都记者从南靖法院获悉,为了有效遏制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当老赖的不良现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南靖法院针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公职人员制定出相关措施。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公职人员,要将其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情况向其同级人大、政协所在单位通报;定期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关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被执行人的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情况,协调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党纪、政纪惩戒。
(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魏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