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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深读:寄养的家 满满的爱(图)

2016-04-19 07:48 来源:闽南网 0
目前,各地市正在推动相关工作,为孩子们回归正常家庭做准备。

  闽南网4月19日讯 说到家和父母时,忠明低头不语,9岁的他渐渐意识到自己和别的孩子不同。包括忠明在内,在漳州市社会福利院,有16个打拐解救儿童,他们多被亲生父母所卖,又在打拐行动中获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来认领,碍于政策,他们又无法被收养。

兴壹的到来,给黄女士一家增添了很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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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孩子们得到更好的成长环境,从2013年开始,漳州市社会福利院为其中13个孩子寻找到寄养家庭。两三年相处下来,寄养家庭父母们把孩子视为己出,很多人甚至拒绝了福利院提供的寄养费。然而,寄养家庭父母们还是担心,没有法律保障,万一出现什么情况,孩子可能离开他们,他们希望能正式收养。

  去年8月,民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打拐解救儿童可以实行国内收养。这让寄养家庭的父母们看到了希望。今年3月,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4月中旬前核实救助与福利机构中打拐解救儿童的身份,摸清底数。目前,各地市正在推动相关工作,为孩子们回归正常家庭做准备。

上二年级的忠明学习成绩还不错,漳州市福利院院长谢俊波对他抱有期望

上二年级的忠明学习成绩还不错,漳州市福利院院长谢俊波对他抱有期望

错过黄金期 9年没人“领”

  在私立寄宿学校过了一个月,上周末,忠明回到漳州市福利院。

  一下车,忠明奔跑着,飞向属于他的小屋。

  皮肤微黑,大眼睛,额头稍凸,忠明的面相特征明显。他是被一名云南人贩卖到漳州龙文区郭坑镇的。2007年10月11日,被警方解救时,他才3个月大,养父母还没来得及为他取名。他是最早来到福利院的打拐解救儿童。而所有被解救的涉拐儿童,到了福利院后,如果查找不到亲生父母,都会重新取名字,入福利院的户口。

  2007年,打拐解救儿童不允许被收养,也没有寄养思路。

  阳光不锈,时光不停。这9年,忠明一直在福利院里慢慢长大。

没被收养 留在福利院9年

  福利院里的人来人往,让9岁的忠明从小就不怕生。

  2011年,4岁的忠明还没上幼儿园。有个失独家庭,想收养忠明。面对这份心愿,漳州市福利院院长谢俊波只能无奈回复:忠明是打拐解救儿童,暂时不能被收养,再等等看,也许会有寄养政策。

  此后,那对夫妻再也没来过。

  如今,忠明上小学二年级了。

  忠明的成绩还不错,谢俊波对他抱有期望,今年春节后,就将他和另外一名孩子送进光华学校。光华学校,是一所寄宿制的私立学校,一个月只允许回一趟家。

  把忠明送到这所学校,谢俊波经过深思熟虑,“学校里有专门的生活老师、辅导老师,可以在课后辅导功课,也可以让忠明养成好的生活习惯,以后更容易适应外面的世界。我们不单要养,还要教。但显然保育员的素质没那么高。”此外,福利院也是个大家庭,其他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工作,没法每天辅导忠明做功课。

  2个月的寄宿生活,让忠明有了改变。对于不想回答的问题,他不再愣愣地看着你,而是会假装在认真玩玩具。对于家和父母,他低头沉默不语,不再像以前,面对“你是哪里人”的问题,他会大声回答,“我是中国人”。

  在福利院,忠明住在“模拟家庭”。

  这是福利院院长谢俊波特设的,这里有8个智力、身体较健全的孩子,2个保育员负责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孩子们大了,也需要一点隐私空间。”谢俊波说,设立“模拟家庭”,就是希望这能带给他们家的感觉。弥补他们无法被收养的遗憾。不过,模拟家庭毕竟不等于真正意义上的家庭。

卖了他们 亲生父母没现身

  忠明和年纪最大的锦瑟,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屋,配备着木床、书桌、衣柜。

  白净的锦瑟,是重庆人。当年,通过亲戚作为中间人,父母把她卖给了华安一户人家。2012年,在公安部督办的“2011.12.29”特大拐卖儿童专案全国统一行动中,华安县公安局解救出12名被拐儿童,锦瑟也在其中。被解救时,锦瑟6岁,已在养父母家生活了一段时间。

  按照以往的做法,像锦瑟这样的情况,可以返回养父母家继续生活。但2011年,全国打拐力度加大。公安部明确指出,被拐儿童解救后不得由买主继续抚养,消除买方市场。养父母家回不了,亲生父母不出现,锦瑟只能与其他被拐儿童一起被送往福利院。这12个孩子,当年大多都一两岁。他们的到来,让本就缺乏人手的福利院有点“忙乱”。为了照顾他们,福利院不得不紧急招聘几名保育员。

  而在被解救的孩子中,俊辉有点特殊。父母是重庆人,曾在华安打过工,2011年8月出生不久后,俊辉就被华安县仙都镇汤某收买。2012年被华安警方解救后,送到福利院。刚到福利院时,并未发现异常。但慢慢的,渐渐出现脑瘫、眼睛看不见、双脚踝无力、走路不便等症状。现在,俊辉在福利院每天都要康复训练,从一开始的无法迈步走路,到现在的懂得迈步走路。

  目前,漳州市福利院共接收16名打拐解救儿童。警方当年查明,大部分是被亲生父母所卖。被解救后至今,没有一个孩子的亲生父母出现,将他们领回家。

  依据收养法,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且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才可以被收养。而打拐解救回来的儿童并不属于可以被收养的对象。因为他们既不属于孤儿,也不是弃儿。到福利院后,他们陷入了不能被收养的困境。

 折中 尝试寄养模式

  “放在福利院抚养,不少社会人士又认识到这并不利于儿童的成长,呼吁应该让打拐解救儿童回归家庭生活。”谢俊波说,这又引发了一重顾虑,如果允许打拐解救儿童被收养,那以后亲生父母找来,这些孩子又该何去何从。

  自2009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以来,越来越多的被拐卖儿童获解救。仅2009年至2011年期间,获救被拐儿童就有13284人。但到2015年,借助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找到亲生父母的孩子仅3000多名。

  其实,在2011年7月之前,被拐儿童在未找到亲生父母的情况下,允许交由买方继续抚养的。但为了打击“买方市场”,此后,公安部规定,打拐解救没有找到亲生父母的孩子,不得再送回买方家庭抚养,而应放在福利院中抚养。

  “孩子还是要回归家庭”。谢俊波希望,这些孩子能在正常的家庭中成长,福利院尝试折中的方法。而这,也成为漳州市社会福利院2013年一整年最重要的工作,帮这些孩子找到合适的寄养家庭。

  对寄养家庭的挑选,福利院费了心思:都选在了市区或者城郊,方便福利院监管。同时,寄养家庭的经济收入也要求处于当地中等水平以上,文化教育程度不能太低。在寄养前,福利院要求寄养家庭和小孩必须要融合,相处融洽了,才允许寄养。这一年,有14个孩子找到了寄养家庭。

  此间,也有“插曲”。大孩子锦瑟也寄养到了城里一户人家。寄养家庭的父母都是白领。

  不过,因为没上过学前班就读一年级,锦瑟的学习一开始跟不上。而以前在山里养成的一些不良习惯,也让寄养父母觉得难以纠正。无法融入新的家庭,一个学期结束后,锦瑟被送回福利院。

  回到福利院,锦瑟总爱一个人在房间里呆着。她用微笑武装自己,总是沉默不语。

  而收买锦瑟的父母,并没有忘记她。去年,他们奔了100多公里到城里看她。

  相信,时间总能慢慢抚平一切。锦瑟正在慢慢转变,变得开朗活泼。

  去年,民政部出台文件,允许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在国内进行收养,忠明、锦瑟和俊辉,三个错过寄养黄金年龄期(4岁前)还留在福利院的“大孩子”,能迎来“春天”,重新回归家庭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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