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年节后上班第一天 龙文法院执结一起5年老案
2016-02-16 07:22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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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猴年春节节后上班第一天,龙文区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历时5年的执行老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15万元赔偿款。
2008年9月,冯某松雇请冯某山建房,冯某山又雇请冯某福参与建房。施工过程中,冯某福跌落受伤不治身亡,留下年老母亲及孤儿寡母。事发后,死者家属对冯某松、冯某山提起赔偿请求,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判决冯某松、冯某山赔偿死者家属损失共计16.8万元。因剩下10.8万元未支付,2011年,死者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干警多次深入现场走访调查,与当地镇村干部积极做思想工作,还定期或不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因被执行人没有赔偿能力,执行一度被搁置。
今年春节前夕,在获悉两被执行人收到土地征用补偿款后,经办法官利用春节有利时机,多渠道与被执行人沟通,并在节后上班第一天促成执行落实。(刘荫花 陈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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