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钟夏作工作报告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钟夏作工作报告
漳州将设立涉台法院 促进台商台资发展
闽南网1月21日讯 去年,漳州全市法院受理案件71701件,办结62503件,分别比增18.46%、16.13%,审判执行质效始终走在福建全省法院前列。昨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钟夏作工作报告时称,漳州于去年年底成立全省中级法院首个独立建制的金融审判庭;2016年,漳州还将设立涉台法院,促进台商台资发展。(推荐:漳州2016年两会精彩专题)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钟夏作工作报告
执结案件11919件
2015年,漳州法院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执结案件11919件,标的6.47亿元。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查询财产信息343万次,冻结存款2.51亿元;淘宝网司法拍卖298次,成交金额2.88亿元,节约佣金460万元。
集中打击涉执违法行为,司法拘留517人次,限制出境44人次,移送追究涉执犯罪37件。加大信用惩戒,在电视台、报纸、商贸区显示屏、镇村公告栏,公布9934名老赖信息,限制高消费19856人,漳州市中级法院还被确定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审结涉台案件639件
2015年,漳州法院审结涉台案件639件,诉前化解348件。在全省率先制定台籍被告人适用缓刑、台籍罪犯适用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规范。
据悉,由于多数台籍被告人在大陆没有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矫正机构或矫正机构不同意接收,存在审前社会调查难、社区矫正实施难及边控手续办理难等问题,部分符合缓刑宣告条件的台籍被告人最终只能被判处实刑。对此,漳州中院与漳州市司法局确定南靖、漳浦两家台企为涉台社区矫正基地,负责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在漳台籍罪犯实行统一监管矫正,聘任10名社区矫正监督员。
此外,漳州法院健全台胞陪审员、台胞调解员、台企司法联络员“三员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开通“漳州涉台司法直通车”微信公众号,新任命台胞陪审员37人,组织涉台专项培训15场250余人次。
吴钟夏称,为了发挥涉台审判优势,靠前服务涉台项目建设,将推动设立漳州台商投资区法院(涉台法院),促进台商台资发展。
成立金融审判法庭
去年,漳州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1435件,标的额79.47亿元,调解撤诉率65.41%,连续9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一。2015年12月,漳州市委、市政府批复同意漳州市中级法院设立独立编制金融审判庭。该庭负责审理一、二审涉金融机构、涉融资、证券、票据、保险、民间借贷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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