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清作工作报告 追赃1353万元
2016-01-21 08:2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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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清作做工作报告回顾2015年展望2016。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清作工作报告 查处贪污渎职206人 追缴赃款1353万
闽南网1月21日讯 昨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清作工作报告时介绍,去年,漳州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29件170人、渎职侵权犯罪33件36人,其中大案112件。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立案侦查厅级干部3人,分别是龙岩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盛仪,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仲平,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国河。(推荐:漳州2016年两会精彩专题)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清作工作报告
另外,漳州市检察院去年突出查办行贿犯罪,立案侦查42人。强化追逃追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人,追缴赃款1353万元。
洪清称,2016年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坚持有腐必反,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任村两委的预防工作。
另外,漳州以保护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为重点,开展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全市检察院监督立案24件,批准逮捕45人,提起公诉161人,查办职务犯罪27人。注重生态修复,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等有关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3件,适用“补植复绿”机制16件,补植林木710亩,补植率98%。同时,检察院还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5件,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41人。
2016年,检察院将强化对水域、国土、海洋渔业等重点生态资源监管工作的检察监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延伸“补植复绿”领域,探索环境公益诉讼,促进生态修复。坚持惩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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