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员工吃“回头草”盗同事手机 在派出所跨年
2016-01-06 09:16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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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同宿舍同事手机变卖换钱,心虚辞职,此后竟然再次潜回宿舍盗窃,结果被发现并扭送派出所。2015年最后一天,周某(男,17岁,秦皇岛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嫌犯周某指认现场
2015年12月4日上午,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大厦某幢酒吧员工宿舍遭贼,3名员工的手机被盗。案发后的第二天,同宿舍的一名员工周某突然辞职了。同事们心有怀疑,却没有证据。
同年12月30日22时许,已经辞职的周某又出现在员工宿舍,形迹可疑,刚好被一名员工小林撞见。小林招来其他同事将其控制,并报警。
经辖区新桥派出所民警调查,周某供述,其于2015年11月底应聘到芗城区某酒吧上班,被安排住在新城大厦该员工宿舍,由于手头没钱花了,便心生歪念,趁同事熟睡时盗走3部手机,后由于心虚于第二天辞职了。
那3部手机被他变卖了4300元,可到了月底钱就花光了。周某估摸晚上员工宿舍应该没人,就想再次潜回宿舍偷东西,没想到被当场抓住。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通讯员 郑乐和 记者 郭钦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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