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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芗城六干部被追究责任

2016-01-06 09:02 来源:海峡导报 0

  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漳州芗城区纪委共追究责任人6名,其中主体责任4人,监督责任2人。

  据了解,2015年,芗城区纪委将责任追究作为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有力抓手,严肃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违纪行为。

  其中,芗城区交通运输局原党总支书记、局长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严重警告;芗城区教育局局长因对教育系统系列腐败案件负有领导责任被立案;通北街道前后两任办事处主任和前后两任纪工委书记因街道违规发放津补贴被严重警告。(记者 林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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