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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基层司法所机构被确定为副科级 规格提升

2015-12-04 09:54 来源:闽南日报 0

  近日,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确定基层司法所机构规格的批复》,确定我市基层司法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我市共有基层司法所机构121个,机构规格原为股级,此次机构升格,体现了基层司法所与当地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同职级、同建制、同保障标准,有利于增强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与联动,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有利于加强我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发挥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吴海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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