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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441元

2012-04-20 07:3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漳州市统计局透露,一季度漳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441元,与去年同期的7941元相比,增加了1500元,同比增长18.9%。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45.95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9%。其中在岗职工40.4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6.5%。

  据统计,从行业门类上看,金融、房地产、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是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是住宿餐饮业、制造业和农、林、牧、渔业。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呈现收入差距继续拉大之势。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资总额是指被统计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平均工资为工资总额除以单位的年内(季度内)平均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本网通讯员 李萌 记者 林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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