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芝山庭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5-11-27 17:43 来源:芗城区环境保护局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公开我局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6-2072383 传真:0596-2030270
通讯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市芗城区环保局窗口(363000)
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全文
|
1
|
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
芝山庭园项目
|
2015-11-27
|
详见附件
|
2
|
|
|
|
|
3
|
|
|
|
|
附件:《芗城区环保局关于批复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芝山庭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80芝山庭园.doc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