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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一小区架空层拟出租引发权属纠纷 所有权归谁?

2014-04-09 09:24 来源:闽南网 1
龙海海澄镇三远龙江一号小区内的一则公告,让业主们疑惑。

  闽南网4月9日讯 昨日,龙海海澄镇三远龙江一号小区内的一则公告,让业主们疑惑了:5幢一层的架空层,面积723平方米,不是业主共有吗,怎么能出租呢?

  而开发商负责人表示,5幢架空层原本就规划为幼儿园,他们投资建设的,无偿提供给社区居委会使用的初衷,也是为了方便小区业主办事。

  那么,小区的架空层,到底是归谁所有?

龙海一小区架空层拟出租引发权属纠纷
龙海海澄镇一小区架空层拟被出租

业主:

架空层变更用途

停车不便存隐患

  三远龙江一号共有9幢楼,1600多户,入住率已过半。每幢楼的一层都是架空层,是不少业主停放电动车、摩托车的地方。5幢楼有2个单元,共有216户业主,一层的架空层面积为919平方米。

  然而,这一情况在今年初改变了。业主陈女士说,2012年底,架空层四周砌起砖墙。今年1月中旬,山后社区居委会将近200平方米的架空层作为办公用房,随后还禁止业主停车。5幢许多业主无处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只得将车辆停在楼梯出入口。

  3月30日,山后社区居委会在小区内贴出招租招标公告,拟将5幢架空层剩余的723平方米作为幼儿园场所出租,并拟在8日开标。

  部分业主认为,楼下的架空层是公共部分,归整幢楼业主所有,怎么使用要先征求业主的意见,居委会无权擅自将场所出租。

  不少业主也表达担忧:幼儿园肯定要对外开放,会影响小区居住安全。

社区:

与开发商签协议

无偿借用架空层

  山后社区居委会书记洪文彬说,该社区是今年1月17日成立的,下辖康桥、江滨丽景、钻石一期、龙江一号共4个小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是开发商三远房地产公司无偿提供的。

  3月12日,社区居委会与三远公司签订《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三远公司将位于5幢一层的919平方米架空层长期无偿借用给社区办公(195.3平方米)及创办幼儿园(723.8平方米)。社区不得擅自改变幼儿园场所用途,但可转租,租金归社区所有,用作办公经费。

  这些说法得到龙海三远地产公司负责人王先生的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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