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一小区架空层拟出租引发权属纠纷 所有权归谁?
2014-04-09 09:24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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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海澄镇三远龙江一号小区内的一则公告,让业主们疑惑。
房管局:
架空层没入公摊
开发商有处置权
海都记者从龙海市房管局获悉,龙江一号5幢的规划图显示,5幢一层的架空层的确规划为幼儿园,且没有计入业主公摊。
龙海房管局开发股一名工作人员说,龙江一号小区是2007年开工建设的,当时,政府并没有对商品房架空层的权属作出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经过审批投建了,那么开发商就有处置权。
他表示,5幢的架空层当时规划审批全部为幼儿园办公场所,但目前部分变更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有悖于当时的规划。而漳州市去年才开始强制每个商品房小区必须按照规定配备社区办公用房,而此前开发建设的许多小区都没有配套,三远地产将5幢架空层无偿提供给居委会使用,方便业主办事,也无可厚非。
结果:
暂缓幼儿园招租
建议设置停车场
山后社区居委会书记洪文彬向海都记者表示,本来是为了方便业主,既然有业主反对,他们已暂停招租幼儿园场所。居委会将先征求5幢业主的意见,如果过半业主同意再进行招租。
而龙海市房管局开发股相关人士分析,这起架空层的权属纷争,根源在于小区的停车问题。最近几年来,龙海多个新楼盘都是请福州、厦门的建筑设计院设计,由于福州、厦门市区内禁行摩托车、电动车,相关设计院在设计时往往没有考虑到这一问题,没有规划配套停车场所。这名工作人员建议,当务之急就是,山后社区居委会、物业要帮忙协调解决5幢业主的停车问题,比如在小区外围空地上设的停车场,业主缴纳一定停车费,物业派专人看管。(海都记者 林深圳 戴江海 实习生 柯俊年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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