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海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2亩土地返还承包者
漳州新闻网 2016-12-08 09:32
12月7日上午,龙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返还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土地最终返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紫泥镇郭某国因与郭某番承包地归属之争,以非法占用承包地将郭某番诉至法院,诉求郭某番腾空土地并返还承包地。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最终判令郭某番返还郭某国借用的土地3.2亩,并腾空土地,但郭某番拒不腾空土地并返还,郭某国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的龙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郭某番立即腾空该地块土地返还给申请人,并通过多次传讯、电话督促,到被执行人家中动员其主动履行,但郭某番均拒不履行。
今年4月,法院向郭某番送达公告并在涉案土地上贴出执行公告,责令其今年5月10日前腾空土地,返还申请执行人郭某国。可期限届满后,郭某番依旧未履行,承办法官再次电话劝告,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郭某番仍表示其不会返还土地,并继续在涉案土地上从事水产养殖。最后,法院依法决定以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郭某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在拒执罪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郭某番同意与申请人郭某国达成和解协议,即同意返还土地。(陈志龙 陈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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