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龙海 > 龙海新闻 > 正文

法官提醒:POS机盗刷取现案频发 警惕个人信息泄露

2016-03-16 09:37 来源:闽南日报 0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通过POS机盗刷取现。经龙海市检察院起诉,龙海市人民法院一审日前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鸿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经查明,去年7月11日,刘某鸿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经营的手机店内,先后利用王某春、王某明被复制的信用卡,通过POS机刷走两人现金共计44000元,还用复制的信用卡从ATM机提取两人现金共计2600元。

  龙海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46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官提醒,近年来,通过复制银行卡信息盗取卡内资金的犯罪活动猖獗,手段层出不穷,用户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信息,更不能将银行卡、信用卡轻易交给他人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陈志龙曾聪明)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沿海大通道龙海段建设进展 全线29.96公里施工中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