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统计机构挂牌的通知
2016-01-28 15:56 来源: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科
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龙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漳州市统计局关于设立乡镇统计机构事项的通知》(漳编办〔2015〕16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乡(镇)场统计工作,保障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根据《中共龙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乡镇农村经济发展中心加挂统计站牌子的通知》(龙委编办〔2016〕3号)文件精神,统一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心加挂统计站牌子,明确1名统计分管领导,确定不少于2名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统计工作。
二、各乡镇统计站站长由农村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兼任,农林场、开发区也应合理配置统计岗位人员。各乡镇请于1月26日前将统计分管领导(由1名副书记担任)、统计站长及统计人员名单上报市统计局综合科,同时完成挂牌工作。
三、市统计局将于1月27日到各乡镇检查统计站挂牌、办公场所及人员落实情况。
附件:乡镇统计机构人员情况表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乡镇统计机构人员情况表
乡镇(盖章): 年 月 日
统计机构职务
|
姓名
|
性别
|
乡镇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统计分管领导
|
|
|
|
|
|
统计站长
|
|
|
|
|
|
统计人员
|
|
|
|
|
|
统计人员
|
|
|
|
|
|
统计人员
|
|
|
|
|
|
统计人员
|
|
|
|
|
|
备注:1.乡镇统计人员不能由村官担任。2.市统计局综合科联系电话:6070735,传真:6070724,
联系人:黄 毅。
抄送:漳州市统计局。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