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龙海 > 龙海新闻 > 正文

做微商专门助人“讨债” 以牟利“维权”被逮捕

2016-01-28 10:56 来源:闽南日报 0

  专门做“讨债”的微商,助人“维权”牟利。1月26日,龙海市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李某。

  户籍湖北通城县的李某在角美工作生活了一段时间,觉得打工挣钱太慢,于是在微信上开了一家“侦讯社”,发布帮助他人讨债等信息,做起专门“讨债”的微商。角美人林某斌借给朋友林某权3000元,一直要不回来,两人为这事吵架。林某斌找到李某帮忙。

  2015年2月的一天,林某斌把林某权的照片给了李某,并告知林某权经常在角美某KTV出没。同年3月19日,李某果然在KTV找到了林某权,并伙同他人将林某权带到林某斌指定的杨厝村的高速桥下,等林某斌到场后,一起对林某权拳打脚踢,逼其还债,致林某权轻伤。事后,林某斌给了李某5000元作为报酬。后林某权报警,李某落网。(林志南陈羡红)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龙海市对辖区公共聚集场所进行检查 查处2家网吧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