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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GPS管理费扣12分?”追踪 华安警方承认存在问题

2015-08-14 09:29 来源:海峡导报 0

  一辆空货车途经华安地界,竟被交警拦下来,并要求交一笔GPS管理费。对此,华安县交警大队的吴大队长解释说,缴费是自愿的,可以不交。但大货车车主Z先生向导报记者反映说,车子被拦后,驾照等证件就被交警收去了,不交就要扣12分。(漳州华安:不交GPS管理费扣12分? 回应:自愿缴费

  ▲华安县北斗监控中心设在华安县公安局旧办公楼内

  报道刊发后,引起了漳州市公安局、华安县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昨晚,华安县公安局向导报记者发布了此次调查结果,承认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并表示要整改。

监控中心:只是个例

  “北斗监控中心”到底是个什么单位?昨日中午,导报记者赶到华安了解情况。

  该中心位于华安县公安局旧办公大楼一楼,隔壁是一个挂着“华安交警大队城关中队”牌子的办公地点。该中心负责人廖利清介绍说,他们是服务部门,主要负责监控已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及原有安装GPS的运输车辆的运行状态,服务是有偿的,收取的“监管费”是维持“北斗监控中心”的正常运作。目前该中心监控的车辆有525台,“加入我们监控中心的车辆,大多是运输企业自愿加入的”。

  而本报报道的Z先生的车辆被要求在该中心报备并缴纳“监管费”一事,廖利清说,这只是个例。

调查:姚姓民警不在现场

  昨晚8:30,华安县公安局向导报记者通报了这次事件的调查情况。通报称,华安县公安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调查,2015年8月6日15时30分许,华安县交警大队民警林侃侃带领协警蔡永平、邹松火、蔡毅滨到西港线梨仔坪临时治超点会同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执法。

  下午4:30许,民警林侃侃在检查一部由漳州往漳平方向行驶的挂厦门牌的重型牵引车时发现,该车的车载GPS未纳入华安监管中心管理。为控制华安过境货车的行驶速度,降低西港线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督促驾驶员提供车载GPS信息便于监管,民警向该车驾驶员发放通告,要求驾驶员按照通告提供相应的车载GPS相关内容,并到华安城关GPS监控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之后民警随即将该车辆放行,不存在将车辆扣留到停车场强制缴纳GPS管理费的问题。

整改:推广方式简单粗暴

  通报中还称,经过调查组调查,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虽然北斗监控中心的动态监管对货运车辆的安全行驶起了良好成效,但华安县交警大队在向未纳入监管的货运车辆推广工作时做法不当,宣传劝导不到位,采取了较为简单粗暴推广方式,造成了群众的误解。

  二是,北斗监控服务中心定价由同业协会商议决定,因此在日常的运营中存在着收费定价不规范、费用收缴仅开收据无提供正式发票等问题。

  对此,华安县公安局提出了整改方式:

  一,要求县交警大队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合理妥善的方式向货运司机介绍推广将货运车辆纳入实时动态监控的优点,劝导货运司机自愿将车辆纳入监管。

  二,督促漳州市北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收费定价标准及日常运营行为,杜绝出现不合理收费现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做到合法规范。(记者 王龙祥/文 见习记者 卢紫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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