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小伙微博为父讨说法 还16年前真相
2012-07-20 07:18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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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因找不到子弹证据不足无法追刑
谈起本案,华安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健强称,案发时他还在乡下派出所工作,也不知何故这案一直没进展,2003年他刚上任不久,全国公安系统发起“命案必破”的要求,他们重新启动对本案的调查,“1996年是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一直没撤销,因此,2003年对吕某忠实行网上追逃”。
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林清忠(现任国保大队大队长),当时参与办理此案。林清忠说,吕某忠2003年归案后,承认自己有开枪,但他交代自己那时带着鸟铳上山,是为了吓野猪,因此鸟铳只上了火药,但没有装备子弹。
林清忠还记得,当时遇到很棘手的地方,“办案组调取1996年的卷宗资料,发现法医在做尸检时,并没有从死者体内发现子弹”,当时他也觉得很奇怪,“死者致命伤口在腋下附近,并且没有打穿”,凭他多年的办案经验,中枪身亡的,子弹肯定在体内,但为何尸检报告中没有提及子弹,此时,离事发已经过了7年,死者尸体早已掩埋,此前经办的民警有的也已经调离岗位,林清忠称,办案组当时也不知从何入手。
记者要求查看当年的尸检报告时,林清忠以一时比较难找为由拒绝,而对于有没有追究吕某忠非法持有枪支的问题,他也称不清楚。
林清忠说,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当时他们向检察院提请批捕,但检察院查看卷宗后,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之后公安局研究决定,因无法进一步追究吕某忠的刑事责任,于是给他办了取保候审,要求一年内随叫随到,但一年后,这起案件并没有什么新进展,取保候审的措施也就自动解除,之后此案就一直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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