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实行医疗器械 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签认制
2015-05-13 09:12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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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签认制,规定全市所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在申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同时,还要签署《漳州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图为企业在签署质量安全承诺书。
《承诺书》对“遵法守规,至诚至信”“依法生产经营,确保安全”“严格管理,履行义务”“加强自律,规范行为”“接受监督,承担责任”等五大事项作出承诺。监管人员介绍,企业作为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质量负总责。实行签认制,将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进而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郭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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