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015-12-10 10:20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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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党委政府、部门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带队检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年带队听取联系挂钩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也不少于两次。
二是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戒的参考。各级安委办每季度定时向组织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是列为常委会重要研究事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今年来,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审议通过设立乡镇(街道)安监站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必要的执法装备等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市政府安委办 持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修订《漳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漳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漳州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个应急预案,并由市政府颁布施行。更新、重审危化品、非煤矿山企业备案满3年的应急预案,截至11月底,全市75家非煤矿山和549家危化生产、经营企业均已完成预案修订、评审备案。
二是加强应急演练。今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共举办现场演练1554场。其中,综合演练25场、专项演练511场、岗位应急处置1018场;参演人数228000人次。
三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进行省市县三网融合,每日巡查,每月汇总通报发现的问题,每季度公布接警情况分析。(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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