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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秋季小学招生方案出台 各小学将按照就近入学原则

2015-05-23 09:18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23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龙文区教育局获悉,今年小学秋季招生方案出台。19所小学的施教区划定,因为新增小区等因素,部分施教区变动。各小学将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8月1日开始招生。

  核心提示 今年,在龙文区,只要是8月份之前购买商品房,就可以享受“无需人户一致”的政策,家长可凭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入学。相关负责人介绍,放松户口政策,是为了方便部分尚未交房,户口没能及时迁入的市民,让其子女能更顺利就读。

  招生:

  儿童就近入学

  8月开始招生

  今年招生原则是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8月1日~31日为招生期。

  如果您的孩子是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持有本区常住户籍的儿童;在龙文区购房,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龙文、芗城户籍且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子女)。

  各校在7月15日前,应将本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新生及转插生入学条件、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校门口对外公开。

  学校对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情况、暂住等信息须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招收不及龄学生、择校生。

  新政:

  购房合同备案

  无需人户一致

  今年,龙文户籍适龄儿童招生范围设定更具便利性。户籍在施教区内符合“人户一致”原则。但是,如果8月份之前,在龙文购买商品房,符合要求且购房合同已经备案,但户籍不在龙文区的业主子女,可以在新房相应施教区入读。

  此外,对非龙文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与往年比小有变化,要求实际在龙文区暂住,其父(母)应在龙文区实际工作,且已办理本施教区内暂住证(居住证)半年以上(即2015年2月28日之前办理)。

  凡属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对照招生条件类型,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片区内所属小学提出申请登记,并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即户籍簿、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将负责对申请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做逐一调查、摸底、审核、确认。

  施教区划分

  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浦东校区

  1.龙江路以西,九龙大道以东,迎宾路以南,水仙大街以北(包括尚东琴畔小区);

  2.户籍和居住都在原土白、田丰、步文、后坂4个行政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原户籍和居住在碧湖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05年8月22日后迁入或寄户的;在长福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10年8月20日后迁入或寄户的;在下洲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10年9月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长福小学;

  5.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

  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校区

  1.龙文南路以西,龙江南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北,迎宾路以南;

  2.原户籍和居住都在石仓、圳头的2个行政村的村(居)民,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天亭居委会,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4.水仙大街以南规划小学未启用前融信、万达业主子女;

  5.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入石仓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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