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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中小学未经批准 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学科竞赛

2014-05-02 09:1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2日讯 很多中小学生,为了参加各种学科竞赛,都活得很“累”,牺牲大部分课外时间不说,还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不过从本月起,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善了——

  来自漳州市政府的消息,漳州市教育局发出《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擅自开展学科竞赛的通知》,本月起实施。

中小学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科竞赛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类竞赛,漳州市教育局将加强规范管理。《通知》明确要求,未经当地教育局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学科竞赛活动,不得为未经批准的学科类竞赛活动提供场地,不得变相委托校外机构组织竞赛活动以选拔生源。未经当地教育局批准,各种校外机构不得面向教育系统在校学生组织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教师组织学生参与?也不行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教研人员、学校教师的管理。各级教研部门的教研人员、各中小学的教师不得参与、介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与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竞赛活动,不得参与校外机构举行的以参加学科竞赛为目的的学科培训、竞赛辅导等活动。

“奥数”等特长评级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入学挂钩的文化考试,禁止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奥数”等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作为学校招生资格、录取等入学依据。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种培训、开放日活动、讲座等形式,组织或变相组织非本校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不得以登记、签约、承诺等形式,提前或变相提前招生。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更不得以承诺编入“重点班”、借读等形式招揽生源。严禁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其他学校索取或提供与招生有关的学生信息。

发现学校、教师违规可打电话举报

  漳州市相关负责人说,出台该《通知》,旨在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将为学生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

  要积极引导学生不参加校外机构组织的、未经批准的学科竞赛,以及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漳州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检查,凡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2063942、2063941,接受社会监督。(海都记者 周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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