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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落户怎么办理?户口迁入和迁出材料及具体流程

2014-03-07 16:48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网 0

大学生落户怎么办理?户口迁入和迁出所需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

申报条件: 应届毕业生

申报材料:

  1、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待就业毕业生,其户口在学校的,由学校统一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毕业生在半年内需持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注“待就业”的《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2、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待就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在本省落实就业单位,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按离校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规定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3、待就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超过3年,在本省落实就业单位,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需持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以及《毕业证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在学校的,需持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以及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户口在原家庭所在地,要求将户口迁往就业所在地的,凭上述证件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5、历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落户,现原就业单位不存在或不在原就业单位工作,要求回上学前户口所在地或家庭户口所在地落户的,由毕业生本人写出情况说明,需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

  1、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待就业毕业生,其户口在学校的,由学校统一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毕业生应在半年内到原户籍或家庭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待就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在本省落实就业单位,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按离校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规定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3、待就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超过3年,在本省落实就业单位,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先向就业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后,再到户口迁出地和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在学校的,将户口迁出并到就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户口在原家庭所在地,要求将户口迁往就业所在地的,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5、历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落户,现原就业单位不存在或不在原就业单位工作,要求回上学前户口所在地或家庭户口所在地落户的,经原籍地或家庭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受理核准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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