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意见学校不得少开体育课 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2014-01-10 08:2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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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10日讯 今年起,漳州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少开或停开体育课。
昨天,漳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类各级学校,到2015年,配齐体育教师、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程,在校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80%,其中良好率达40%。此外,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
从今年起,漳州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好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开设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1~3年级每周开设3课时,高中、中职开设2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削减体育课。
同时,要求因地制宜认真制定体育课教学、大课间(课间操)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体育传统特色项目活动等多位一体的学校体育活动工作方案,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程,切实保证到2015年,学生每天有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鼓励学校创建体育传统校、体育特色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使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健身技能。
此外,从今年开始,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中,将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列入必测项目,条件成熟的,可将100米游泳列入测试项目。
《意见》提出,教育部门将多渠道补充体育师资,并在资金、政策上给予照顾。对符合国家标准、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学校体育场所设施和体育系统的(非专业在训)体育场所以及各县(市、区)青少年体育校外活动中心设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实行科学稳妥地对外开放,首批已开放的55所学校应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确保安全有序。其他公共体育场所应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本网记者 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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