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西浦塌陷大坑水流湍急 管线年久失修存隐患
《路面现大坑“咬”住渣土车》追踪:一个大坑 暴露地下管线缺陷 按照规范,管线不宜埋在车道下,过街应加固,但很多管线年久失修
一部超载大货车经过,一屁股“坐”垮大马路。前天,东山县一条城市道路路面塌陷,塌出5米深的大坑。
这个大坑,把超载的大货车“坑”进去,也暴露了城市发展中的“城市病”——地下管线年代久远、错综复杂,与日新月异、投资巨大的地上空间无法匹配。

▲昨日,塌陷的大坑仍触目惊心
规律
机动车道+排水管+大货车
昨天上午10时,导报记者再度来到新城路塌陷的事发地。在塌陷的排水管旁,设有两个检查井,施工人员正打开井盖,准备下井检查。
因为这个大坑,当地居民才知道,原来有一个污水管,铺设在机动车道右拐道下方。
导报记者查阅历史报道,这样的地点、这样的事故,似曾相识。
去年9月6日,漳州水仙大街右拐龙江路,道路突然塌陷,路下面正好有一条排污管。该路常有货车经过。
去年5月29日,省道208西港线漳州龙海段,道路中央塌陷,“咬”掉一部货车的两个轮胎,出现约4平方米的坑,深1.5米,最宽3米。经过调查,该大坑确系污水管道凹陷,加上货车超载引发。
前年10月,同样是省道208西港线漳州龙海段,污水管发生塌陷。
机动车道、排水管、大货车,成为几起塌陷的共同特点。
专家
排水管不宜在机动车道下
实际上,在道路规划设计上,排水管不宜放在机动车道下。
导报记者翻阅国家《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其中明确:地下管线宜优先考虑布置在非车行道下。
厦门市规划专家、高级建筑师林荫新指出,根据国家的相关规范,不管是在城市道路还是在公路上,排水管道不应设在机动车道下面,因为车子在地上走,会对地下管线造成挤压。
设计时,地下管线应安排在路侧,如非机动车道下,人行道下。如果设计在绿化带下,则不宜种植大叶榕、高山榕等,其根系的破坏性强。
塌陷两次的省道208西港线漳州龙海段,是最好的反例。媒体报道,该路段的机动车道下方,恰好有一段长2.2公里的污水管,从三号泵站延伸到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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