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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上发生命案 家属和用工单位争执是否属于工伤

2015-11-18 16:54 来源:东山县委政法委 0

  11月13日上午,东山西埔司法所带领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治宣传员联合西埔镇冬古村、岱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成调解小组,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5年11月9日晚20时许,林某的雇佣工人陈某在渔船从事渔业工作中,突发胸闷,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当事双方就该案是否属于工伤赔偿问题,各持己见,争执不下。   

  获悉情况后,西埔司法所调解人员及时介入,启动联调机制,采用“隔离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先后于2015年11月11日和13日进行调解。调解小组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通过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确双方的责任。经过调解小组的不懈努力,最终帮助双方找到了最佳平衡点,达成28万元的赔偿协议。

  迅速圆满地解决纠纷,既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省了司法资源,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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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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