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重拳整治水污染 养殖场业主违法排污染物被查处
养猪场违法排污 法定代表人被拘 这是漳州长泰县环保局开出的首张环境污染拘留罚单
闽南网10月23日讯 养猪场违规将近1200立方米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外排,造成下游龙津溪严重污染。村民举报后,长泰县环保局迅速介入,要求立即整改并付款2万元。同时,环保局开出首张环境污染拘留罚单,将案件移送至长泰县公安局。前天上午,养猪场法定代表人被处以9天行政拘留。
违法排污的养猪场沉淀池正在修复
这是长泰县环保局与公安局建立环境执法联运机制的开端。今后双方将进一步加强,震慑违法排污者。
长泰县莲东顺发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规模较大,位于长泰岩溪镇珪后村东仔坑,占地集中在村中偏僻的半山坡,附近大多是饲养鸡鸭的农场。
昨日,海都记者来到现场,沟渠水呈黑色,不时发出臭味,附近工人正在恢复违规的排污缺口。
附近村民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养猪场开始往下游溪水排污,久而久之,下游的沟渠水渐渐变成墨色。10月7日,他们向长泰县环保局反映。
环保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养猪场并未规范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在清理废弃鱼塘中的养殖废水时,用挖掘机将鱼塘的堤坝挖开,形成一个长约0.8米,高约1.2米的缺口,将蓄粪池内近1200立方米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外排,造成下游龙津溪严重污染。
在养猪场法定代表人叶惠汝的陪同下,环保人员取样分析,发现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超标排放。
因养猪场涉嫌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长泰县环保局启动环境执法联运机制,依法立案调查,初步认定该行为符合行政拘留,按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开出首张环境污染拘留罚单。10月12日,长泰县环保局责令养猪场立即改正,并罚款两万元。
同时,长泰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至长泰县公安局。前天上午,长泰县公安局对长泰县莲东顺发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为期9天的行政拘留。(海都记者 方锦燕 白志强 通讯员 林树成 叶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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