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18岁高中生养鹅场赶鹅溺亡追踪 家属起诉索赔
2015-09-15 09:56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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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水坑吞人 一高中生溺亡》追踪 协商无果 家属起诉索赔
8月10日中午,诏安县18岁的高中生吴剑林和堂弟、表弟一起去亲戚家的养鹅场帮忙赶鹅,不料被附近工地的水坑吞噬,再也没有醒来。村民说,原来那里有个水塘,水很浅只到膝盖,事发当天上午10点多有看到工程队的钩机在水塘挖坑,但是周围都没有警戒标示,导致发生溺亡事件。(详见导报8月12日34版报道:19岁小伙鱼塘中赶鹅陷深坑溺亡 事发漳州诏安考湖村(图))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由于与该工地项目业主单位及施工方协商无果,家属近日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业主单位和施工方共同索赔72万余元,目前法院已经立案。
据悉,事发地点为324国道改线工程C标段用地,项目业主单位是诏安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周口市中顺路桥有限公司。
吴剑林的父母认为,施工单位在该水田突然挖出一个宽5米、深5米左右的深坑,又没有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导致其儿子吴剑林突然掉进深坑溺亡,施工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而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负有监督责任,对施工单位在该处挖深坑和在施工现场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措施,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应共同承担责任。吴剑林父母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2万余元。(记者 沈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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