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女子欲给儿子上户口 丈夫要她拿5万元协办费
2014-11-14 06:36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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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1月14日讯 诏安女子小陈让丈夫小唐协助帮儿子办理户口登记。不想,却丈夫却开口要5万元协助办理费,不然就不办。小陈一怒之下,将小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2006年,小陈与小唐谈恋爱并同居。小陈于同年12月生下一个儿子。
第二年9月,两人到诏安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小唐到小陈家生活。2013年7月,小陈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来,婚后小陈发现小唐自由懒散,对家庭极不负责任。在儿子出生后长期外出不归,家庭经济完全依靠小陈一人维持。去年,小陈准备给儿子上户口,小唐竟然开口要求小陈给他5万元现金,否则不予协助办理。小陈一怒之下,才将小唐告了,要求离婚。
在亲戚朋友的劝解下,同年的8月5日,小陈撤回起诉。
撤诉后,小唐仍死性不改。小陈今年2月又递交了离婚诉状。
诏安法院审理认为,婚后小陈、小唐双方未能维系好建立起来的家庭。小唐长期外出,与小陈实际分居,并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小陈请求与小唐离婚,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应予准许。婚生子长期随小陈在诏安县生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考虑,应由小陈抚养为宜。小唐应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350元至年满18周岁时止。(海都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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