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首起认罪认罚案件提起公诉

闽南日报   2019-01-11 08:44

­  1月2日,诏安县检察院依法对崔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提起公诉,这是诏安县检察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首次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的案件。

­  崔某与沈某因经营酒吧事宜发生纠纷,纠集多人相约打架,打砸损坏3辆轿车,造成4人轻微伤。崔某等9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诏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诏安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审阅了卷宗材料,认为该案9名犯罪嫌疑人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且在承办人的调解下,均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备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条件。承办人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并通知诏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尚未聘请律师的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指派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2018年12月29日,在律师的见证下,9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我冲动之下触犯法律,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教育,我自愿认罪认罚,希望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在签署会上,崔某如是说。(沈雯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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