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为儿子办转学伪造户口本 触犯法律被判刑
2016-07-14 11:22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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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儿子办转学手续,伪造居民户口簿。7月12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李某为让儿子转入一所理想的小学,将自己和女友许某的详细信息提供给工友老张,叫其帮忙伪造一本以许某为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并支付了50元。后来,李某用伪造的户口簿为儿子办理了入学手续。
去年8月25日,对假证一事不知情的许某,拿着假的居民户口簿到派出所办业务,户籍民警发现异常,经比对,该居民户口簿所载信息与系统不符,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系伪造的。民警依法传唤李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张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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