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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死亡多年还领养老金 家属返还不当得利得

2016-07-13 09:55 来源:漳州新闻网 0

­  死亡6年多,还在领取养老金。近日,诏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两起诏安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起诉黄某、钟某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诏安法院一审判决黄某、钟某各返还其配偶死亡后仍领取的养老金56686.58元、70617.56元。

­  黄某、钟某的丈夫都是企业退休职工,退休后在社保中心领取养老金。黄某的丈夫张某于2010年8月死亡,钟某的丈夫林某于2010年3月死亡,但张某、林某的养老金一直发放至2014年3月份。2014年3月,社保中心经县审计局反馈信息得知张某、林某已死亡,立即停止发放他们的养老金。社保中心认为,黄某、钟某作为继承人,未在其配偶死亡后及时向社保中心申报,而是继续领取养老金,被发现后经催讨拒不归还多领取的养老金,遂向法院起诉。

­  法官释法:养老金是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参保人员去世后,本应停止发放。黄某、钟某作为死者的配偶,没有如实申报配偶死亡的信息,继续以配偶的名义领取养老金,其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根据,造成养老金损失,属于不当利益,依法应当返还。(江英凤刘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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