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斗殴受伤怒气难平 男子自造假伤诬陷他人
2015-12-15 08:06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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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打架后怒气难平,竟使出“苦肉计”诬告陷害对方,拿起剪刀将手臂上5厘米伤口划割至15厘米以上。
12月14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李某明提起公诉。4月24日,李某明与沈某哲起冲突,并发生打斗。
扭打中,沈某哲用一根钢筋条划伤了李某明右手臂,伤口约5厘米。李某明被围观村民劝回家后,气愤难平。随后,他上网查找有关故意伤害的相关资料,发现如果身体伤痕达15厘米,就可以构成轻伤害,打人的那方会受到刑事处罚。为使沈某哲受到刑事追究,李某明竟拿起剪刀划割因打架受伤的右手臂,使得伤痕增长至15厘米以上。
当晚,李某明前往诏安县中医院接受治疗,并申请伤情鉴定。4月28日,民警依法对李某明进行询问时,他谎称其手臂15厘米以上伤痕是被沈某哲用钢筋划伤所致,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后经鉴定,李某明的伤情达轻伤二级。为使公安机关尽快处理沈某哲,李某明还让其父亲写控告信到县公安机关告沈某哲。5月28日,民警发现李某明有伪造伤情的嫌疑。在铁证面前,李某明承认自己伪造伤情,诬告陷害他人的事实。(张俊雄肖燕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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