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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女陪客到深夜醉驾回家获刑 酒精含量超2倍多

2015-09-18 08:03 来源:海西晨报 0

  陪酒小姐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近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何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何某是漳浦县绥安镇某KTV的陪酒小姐。今年4月28日晚上,她陪客人喝酒到次日凌晨2点多,喝了12瓶啤酒。下班后,醉醺醺的她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至漳浦县旧物价局门口路段,酒劲上头,意识模糊,撞上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何某倒地受伤。经检验,何某血液酒精含量是醉驾标准的两倍多。(特派漳州记者 黄旭 通讯员 马荣 黄文宝 韩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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