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酒后因“擦肩”引纠纷 大打出手赔了20万
2015-03-30 11:36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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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两人撞到一块,言语不和引发斗殴,赔了20万。3月27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2014年5月23日晚,陈某与张某、李某、洪某(均已判刑)到漳浦县沙西镇一KTV唱歌喝酒。直至次日凌晨1时许,李某见洪某有些醉意,要送其回家,在走廊上,李某与被害人小郑撞到一起,洪某就拉住小郑进行理会,遂而双方发生口角,并扭打在一起。
李某见状就跑回包厢请求“支援”,后陈某、张某就赶了出来,四人对小郑进行殴打并将其围堵进另一包厢。期间,陈某持铁质话筒击中小郑的右手手掌。经鉴定,小郑6处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右手第5掌骨完全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同年10月6日,陈某等4人与小郑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其医疗费等经济损失20万元。2015年1月8日,陈某到漳浦公安局投案自首。(通讯员 陈燕贵 林绿 东南网记者 黄章富 苏益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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